2018-11-19 | 707
主旨:為召開桃園市觀音區廣福(第五單元)自辦市地重劃區第二次理、監事會,
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14、17條規定辦理。
二、開會時間:民國107年11月28日。
三、開會地點:桃園市蘆竹區中興五街
四、討論案由:
1.追認重劃會理事長印鑑卡。
2.決議本重劃會雇用人員及委託專業人員廠商。
3.審議本重劃區辨理公告禁止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及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
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4.審議本重劃區地上物查估作業流程及各補償項目運用基準。
5.審議一般事務授權理事長依法辦理。
五、副本抄送桃園市政府,屆時惠請派員列席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