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110年1月19日-公告桃園市觀音區廣福(第五單元)自辦市地重劃區辦理重劃牴觸重劃工程部分應行拆遷之地上物查估補償清冊(第一次複估)

2021-01-19 |  652
主旨:公告桃園市觀音區廣福(第五單元)自辦市地重劃區辦理重劃牴觸重劃工程部分應行拆遷之地上物查估補償清冊(第一次複估)

說明: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31條規定及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7日府地重字第110000201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民國110年1月19日起計30日,惟公告期間遇春節連假,故公告延至110年2月26日止。
二、公告地點:桃園市觀音區廣福(第五單元)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會址。
              (地址:桃園市觀音區二聖路140號)
三、台端對於清冊內容如有異議,請於上述公告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土地地號及地上物明細和所有權人資料,向本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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